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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
<重要事項通知>有意參加「102學年度新北市國中教師市內介聘」之本校國中部教師請盡速至人事室登記,並務必依限完成申請(自4月17日至4月24日上網填報資料);4月25日(五)之前至人事室提交市內介聘申請表及證件初審事宜。 |
發布日期 |
2013/3/24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831 |
詳細內容 |
通 知
一、關於新北市102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工作時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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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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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4月17日(星期三)
至102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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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申請並送校內人事室初審,並由申請人(教師)於4月25日送人事室初審並將申請表件以於4月26日前限時掛號「寄送達」至福營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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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4月29日(星期一)
至102年4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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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介聘教師應於4月30日中午12時前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確認是否已完成審查並留意線上補件通知,補件者於4月30日下午4時前完成補件資料送達或傳真至福營國中教務處,逾時視同放棄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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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北市102學年度國中市內介聘工作績分採計期限: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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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縣內介聘積分採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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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服務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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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0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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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考核(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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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至100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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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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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4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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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時數(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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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4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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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學分(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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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第2學期至101學年第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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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掌握時效,請本校參加縣內介聘教師於完成上網填報後,自4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檢齊下列各表件併本信封袋由申請人親自攜帶填妥並已簽章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送交人事室審查:
(一)申請人積分表(申請人自行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上網填報送出列印
(二)各項積分證件,須加封面(附件6)依序裝訂成冊(以下均為A4影本):
1.教師證書影本
2.現職聘約影本
3.兼職聘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
5.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採計至100學年度)
6.最近5年獎懲令、獎狀影本(採計期間自97年4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7.研習進修證明書正本(採計期間自97年4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8.研習進修學分成績單影本(採計自96學年第2學期至101學年第1學期止)
9.授課證明書(以現聘科目介聘者免附)
人事室敬啟
1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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